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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各区县食药监管局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统计、信访、宣传、科技、信息化建设、议案、建议、提案、调 研、督查、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拟订本局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

  责编报财务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固定资产、执法装备的 管理;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科

  承担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街道(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部门间监管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部门 间、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协作和联动机制,完善全程监管、综合监管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对各

  部门、各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 体系建设。

  3.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4.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进行准许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组织协调对生产环节食

  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5.食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指导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许可工作;负责食品贸易商、食杂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 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物流配送等业态方式经营食

  品,以及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场所内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依法负责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流通环节及上述领域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 查工作;组织协调对

  流通环节及上述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协调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7.药械市场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单位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经营环节药品分类管

  理,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医疗机构使用 药品的质量监督;监督经营企业配合实施问题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8.药品监管科

  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以下简称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药品注册核

  查工作;组织协调对生产环节和涉及特殊管理药品违法案件的查 处工作。

  9.器械保化监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 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采购、储存和使用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督;具体

  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协助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质审查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召回的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对医疗器械生产、使用

  及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10.机关党委(人事监察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干部人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 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履行行政监察法所明确的职责,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单

  位、派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和落实市局工作部署情况;监 督检查本局及所属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调查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并办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二、延庆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一)主要职责

  负责集中行使应由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承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延庆区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依法实施市局明确下放的行政许可职责及市局明确的食品药品相关环节的监 管。参与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食品药品

  安全保障任务。参与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承担对食品流通、餐 饮环节的简易程序处罚和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指派的一般程序处罚。承担街道(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